期货交易中,除了按挂单价格成交的市价交易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成交方式——对手价成交。与市价交易直接与市场上其他交易者的挂单撮合成交不同,对手价成交是由期货公司作为中间商,在一定范围内与投资者直接撮合成交的一种方式。
在对手价成交中,期货公司往往会向投资者报出一个与当时市场价格略有差异的对手价。虽然对手价可能会比市价略低一点,但也可能略高一点。为什么投资者在对手价成交中可能会损失一点呢?
在对手价成交中,期货公司作为中间商,需要承担两个方向的交易风险:一是投资者违约的风险,二是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为了弥补这部分风险,期货公司会在对手价中包含一定的风险溢价,导致对手价与市价略有偏差。
对手价成交相比于市价成交,流动性往往较差。特别是当市场波动剧烈时,期货公司难以在短时间内找到与投资者意向完全匹配的交易对手,需要在对手价中加入一定的流动性溢价,以补偿其承担的额外的流动性风险。
期货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对手价撮合服务,也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会直接体现在对手价与市价之间的差价中,使投资者在对手价成交中损失一点。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期货交易中是选择市价还是对手价成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
对手价与市价之间的差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
投资者在进行对手价交易时,应充分考虑以上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市场波动较小的期货品种,并与服务费率合理的期货公司合作,以尽可能降低对手价差价带来的损失。